官方3x3籃球比賽規則
比賽球場及用球
標準的 3×3 比賽球場面積是寬 15 公尺,長 11 公尺。 所有組別賽事應採⽤3×3 比賽用球。
球隊成員
4 名球員,包括 3 名場上球員及 1 名替補員。 備註:3 名場上球員才能開始比賽。
裁判
最多 2 名。
記錄台人員
最多 3 名(記錄員、計時員及投籃時鐘操作員)。
暫停
每隊有暫停 1 次。 另有電視暫停 2 次,分別在比賽至 6:59 及 3:59 第一次死球後採用,暫停時間 30 秒。
比賽開始時的球權
擲毫決定比賽開始的球權。
備註:擲毫獲勝的球隊可以選擇比賽開始的球權或選擇可能進行加時的球權。
得分
圓弧內中籃得 1 分。圓弧外中籃得 2 分。
比賽時間及得分限制
常規比賽時間:每場 10 分鐘。 得分限制:21 分,但這僅適用於常規比賽。
備註:若沒有設置比賽計時鐘,主辦單位可以決定比賽時間及/或採用「突然死亡」分數。
加時
首先獲得 2 分的球隊獲勝。
投籃時鐘
12 秒。
備註:若沒有設置投籃時鐘,裁判應讀倒數「最後 5 秒鐘」以作提示。
侵犯投籃球員的罰球
犯規發生在圓弧內,罰球 1 次。
若犯規發生在圓弧外,罰球 2 次
球隊犯規限制
犯規 6 次。
球隊犯規達 7、8、9 次罰則
罰球 2 次。
球隊犯規達 10 次或以上罰則
罰球 2 次及球權。
技術犯規罰則
罰球 1 次,球權不變。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罰則
罰球 2 次。若球隊犯規達 10 次或以上,罰球 2 次加球權。計算球隊犯規 2 次。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及球員 2 次違反運動 道德犯規罰則
罰球 2 次加球權,並計算球隊犯規 2 次。
中籃後的球權
原防守隊在球籃下方獲得球權,應運球或傳球至圓弧外。
防守隊不得在球籃下方的無撞人半圓區域進行防守。
死球後的球權
在圓弧外(圓弧頂)進行球權轉換。
防守隊獲得籃板球或攔截球後的球權
應運球或傳球至圓弧外。
跳球情況的球權
防守隊獲得球權。
替補
死球時或進行球權轉換前,替補員須待被替補的球員在正對球籃的端綫離場後方可進場。替補無 須裁判和記錄台人員執行。
備註:
- 球員雙足均不在圓弧內或踏在圓弧上,則被視為「在圓弧外」。
- 以上規則已根據©FIBA進行修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的權利。
-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大會保留最終決定權。